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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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农村(村民)办理规划用地报建所需提供资料
1、申请报告(村民小组、村委员签署意见);
2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带原件验证);
3、村委会村务公开情况证明;
4、老村庄规划图(复印局部);
5、地形图。
受理后在所在村民小组公示五天签署意见。
二、农村(村民)办理住宅规划报建所需提供资料
1、村民住宅规划申请表(村民小给、村委员签署意见);
2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带原件验证);
3、国土使用证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(带原件验证);
4、地形红线图、总平面规划图(经过规划联审通过的图纸);
5、建筑设计图纸(盖有资质设计院出图章的平、立、剖面图);
6、邻居协议书。
受理后在所在村民小组公示五天签署意见。
三、施工报建(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下)所需提供资料
1、《工程开工报告》;
2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复印件(带原件验证);
3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带原件验证);
4、国土使用证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(带原件验证);
5、建筑设计图纸(盖有资质设计院出图章的平、立、剖面图);
6、施工单位《资质证书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单位法人证书》、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》复印件(加盖红章)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书。
注:收费标准以城区物价局文件为准。
办公电话:23593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