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妇双方自愿离婚,并对子女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,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属惠城区的,可到惠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。 离婚登记须提供的资料:(1)双方的户口本,身份证及复印件;(2)双方的结婚证;(3)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;(4)双方当事人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单人照各一张。 说明: 1、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。 2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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