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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指南
  女方户籍在桥东辖区(市属、区外单位干部或职工除外)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应到桥东计生办领取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:
  1、已婚姻未育者: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须交验男女双方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听课证、女方一寸近照一张;
  2、登记生育一孩者: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须交验男女双方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听课证、桥东计生服务所孕检证明、(或惠城区乡、镇(街道)计生系统出具孕检证明)惠城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手册、女方一寸近照一张;
  3、外出或已生育子女者:办理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须交验男女双方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听课证、小孩出生证、上环证、独生子女证,近期查环查孕证明、女方一寸近照一张;
  4、符合政策,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者:先到计生办领取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》填写以后,带齐男、女双方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听课证、近期查环查孕证明、桥东计生办服务所孕检证明、惠城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手册、原一孩出生证、准生证、女方一寸近照一张,再到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单位和居(村)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,再送回计生办审批,由计生办报区计生局备案,最后经申请人所在居(村)委会张榜公布三十日,群众无异议,再由计生办办理二孩生育登记手续。
办理入户指南
  一、新生儿入户
  1、先到派出所领取《出生申报书》,填写后到居(村)委员审核、盖章;
  2、持《出生申报书》、计划生育服务证、小孩出生证、父母的户口簿、结婚证、新生儿三个月的其母应持有上环证、近期查环查孕证明方可到桥东计生办申请《入户证明》,再到派出所办理入户。
  3、随父入户的新生儿除带齐第一、第二项资料外,还必须提供女方户籍地、乡镇(街道)计生办、派出所出具新生婴儿无在女方入户的证明。
  二、户口迁入桥东辖区所需计生证明
  1、18周岁以上(含18周岁)未婚迁入:必须出具迁出地乡镇(街道)以上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局面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。
  2、18周岁以下(不含18周岁)迁入:须持有父母户籍地乡镇(街道)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,证明应详细写明父母的婚育、节育落实措施情况。
  父母必广东户籍者,可提交父母户籍地办理的计划生育服务证。
  3、已婚迁入:须持有迁出地乡镇(街道)以上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,证明中应详细写明婚育、节育措施落实情况。
  广东户籍已婚生育者,应提交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服务证。
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指南
  一、未婚者:带小一寸近照、户口簿到所属居(村)委员领取(申请表》填写,经居(村)委会签署意见、盖章后,到计生办理《证明》。
  二、已婚者:带小一寸近照、结婚证、户口簿及计划生育证明(已生育的备齐生育证、小孩出生证,有关落实计划生育措施证明,超生的征收超生费证明)到所属居(村)委会领取《申请表》填写,经居(村)委会审核盖章后,带齐上述证件到计生办办理《证明》。

桥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